因工作需要,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广西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专技八级及以下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和条件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广西区范围内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三)政治素质过硬、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所在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30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相关获奖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21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zxzjj@laibin.gov.cn、xzjsj@126.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由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秋凤,0772-4305811,4362195)。
本商调内容由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